规范文件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2-04-18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激励和保护创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就全面加强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

1.深刻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和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求出发,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对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意义,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作出了重要部署、提供了根本遵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融入国际合作和竞争,必须进一步强化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在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的相互影响中思考问题,在海南和世界的密切互动中谋划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要充分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大意义,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的重要作用,提升司法服务能力。

2.始终坚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服务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

——坚持围绕和服务大局。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准确把握国内国际形势,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找准强化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主动完善工作机制,为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供有力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审判制度集成创新。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将在系统性、集成性制度创新上实现全面突破,打破体制机制束缚和障碍,对接国际经贸新规则,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加快建成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建设标准,聚焦制度集成创新,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着力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

二、促进科技创新和重点产业发展,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3.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围绕国家、海南省委省政府支持的重大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需求,依法妥善审理涉及育种、深空、深海、先进医疗、数字创意、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对专利研发单位的成果保护,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迭代产出。鼓励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的投资行为,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活动,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利用。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强度与其技术贡献程度相适应。认真贯彻实施专利法,充分发挥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审理优势,强化司法裁判在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实效。涉及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要调动优势审判力量研究破解难题。

4.加强文化产业司法保护。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举办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国际电影节、国际体育赛事,大力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消费,促进自由贸易港文化市场、版权贸易等领域国际交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相关领域开放所涉及新业态的著作权保护,统筹兼顾创作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协调好激励创作、促进产业发展、保障基本文化权益之间的关系,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

5.加强商业标志权益保护。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境内关外”的监管模式下,依法妥善审理跨境电子商务、平行进口、涉外定牌加工、货物转运、会展、国际赛事等领域的商标权纠纷。根据商标权地域性、显著性等基本原则,合理界定权利边界,防止权利滥用,合理平衡各方利益。坚决遏制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侵权行为。依法加强对海南特色的老字号、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传承意义标识的保护,充分尊重其市场价值和历史价值,为其回归、维护和传承提供司法保障。

6.加强市场竞争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国际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等新型竞争行为案件,注重反不正当竞争与过度限制竞争之间的有效平衡。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确保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享受平等待遇。准确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加大商业秘密保护,依法适用民事诉讼的举证规则稳妥把握秘密性的证明标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降低权利人的维权难度。通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对市场进行规范、引领,鼓励和促进创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

7.加强医药行业司法保护。充分考虑药品研发周期长、成功率低的客观背景,准确适用专利法,深刻理解药品专利保护期限补偿制度,鼓励新药尽早国内上市。依法保护医药研发成果,激发药品研发创新动力。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助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加快实现医疗技术、设备和药品与国际先进水平“三同步”,推动国际医疗旅游和高端医疗服务发展。

8.加强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种业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植物新品种是种业知识产权的核心。要切实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力度,鼓励育种创新,充分激发科研创新促进品种迭代的内在动力,积极培育有利于引入全球优质种质资源的法治环境,支持国家南繁硅谷种业基地建设,探索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为海南打造与国际一流接轨的种业创新高地和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提供司法服务。

9.加强智慧海南司法保护。建设智慧海南,是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履行“三区一中心”国家战略使命的重要抓手。要结合《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依法审理与智慧海南建设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着力解决这类案件专业技术事实查明难度大,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相互交织的难题,不断提高技术事实认定质量,通过案件裁判明晰法律标准,积极稳妥保护新产业、新模式发展壮大,为培育外向型数字经济,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全方位深度融合,健全智慧海南体系架构提供司法服务。

10.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依法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的惩治力度。规范缓刑适用,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通过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同时注重贯彻谦抑理念,宽严相济。加强与自由贸易港走私犯罪密切关联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审理,为强化边界安全、建立进出境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监管模式提供司法保障。

11.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充分展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司法形象。注重强化涉外知识产权审判,集中审理、适时推出具有自由贸易港特点和影响力的典型案例。稳步推进简化域外形成证据的公证认证程序。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系英文且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可以不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司法保护实际效果

12.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将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贯彻到知识产权审判中。发挥民法典体系化效应,将知识产权单行法纳入民法典体系中考量。撰写裁判文书时,注意释法说理要符合民法典的原则、规则和解释体系,同时符合知识产权专门法的立法目的与规则逻辑,正确处理民法典与知识产权单行法之间的法律适用关系。

13.继续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在案件开庭审理或者听证前,要求当事人签署并宣读《诚信诉讼保证书》,明确告知当事人不诚信诉讼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在诉讼过程中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对毁损、隐匿、伪造证据,阻碍和抗拒证据保全,故意逾期举证,妨碍证人作证等行为,依法给予制裁。

14.完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要综合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侵权人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充分利用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价值衡量和侵权损失评估中的作用,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依法加大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赔偿力度,正确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充分考虑案件繁简程度以及律师、专利代理人等付出的劳动,合理确定代理费、交通费、取证费等支出,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

15.切实解决举证难问题。及时适用各类保全措施,对于当事人在诉前或者诉中提出的证据保全、行为保全、财产保全申请,要积极受理、迅速审查、慎重裁定、高效执行,着力提升司法救济手段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运用现代技术固定证据,充分发挥电子签名、哈希值校验、可信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在知识产权纠纷中的存证核验作用,符合证明标准的,依法予以认定;正确适用事实推定规则,权利人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主张的事实初步成立的,在被诉侵权人不能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根据事实推定的方法认定侵权成立。

16.构建“四位一体”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落实技术调查官制度,启用有专业技术背景和实践经历的技术调查官辅助法官理解案件的技术背景、参与庭审的技术事实调查,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对于技术事实查明的积极作用,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充实知识产权专家库,落实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口海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建立海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咨询专家库的工作衔接意见(试行)》,聘请优质人才不断充实知识产权专家库;建立专家陪审制度,针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审理难度高的特点,建立健全专家陪审员制度,借助专家陪审员的专长和智慧,确保案件的专业水准。规范司法技术鉴定,健全司法鉴定机构承诺制度,将承诺书纳入鉴定意见,以规范知识产权诉讼中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17.大力缩短诉讼周期。开展繁简分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要求,区分不同案件情况,建立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机制。防止诉讼拖延,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中止诉讼、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规范管辖权异议,规制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滥用管辖权异议等恶意拖延诉讼的行为。向当事人释明不得为了拖延诉讼滥用管辖权异议,对故意拖延诉讼而滥用管辖权异议的侵权行为人将加大赔偿力度。加强当庭宣判,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当庭宣判的知识产权案件当庭宣判,提高审判效率。推行先行判决,对于案涉事实中已经审理清楚的部分,可就该部分事实先行作出判决,有效解决部分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周期长问题,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支持权利人快速维权。

18.加强前瞻性问题调研。聚焦平台载体,关注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贸易等为重点发展的信息产业、依托文昌国际航天城、三亚深海科技城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平台的深海深空产业,围绕生态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等制造业及其他新业态新领域,深入调查研究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需求。针对自由贸易港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要专项跟踪,分析其中特点、趋势、法律适用难点,提炼裁判规则。

19.加强司法裁判的有效执行。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探索知识产权财产性权益的新型执行方法。提升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确保裁判主文的可执行性,注重加强审执沟通,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执行长效机制。研究完善行为保全和行为执行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网络查控、失信联合信用惩戒等手段加大裁判的执行力度,确保知识产权裁判得以有效执行。

四、构建全链条大保护格局,推进制度集成创新

20.支持建立保护联动机制。推动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强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作交流。积极配合“双打”工作,有效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落实《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协作调解机制的意见》,共同加强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力度。

21.加快完善“三合一”机制。充分利用海南法院在知识产权专门化、一体化审判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积极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完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沟通协调机制,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联合督导、合力推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

22.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职能部门、仲裁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协调配合,因地制宜创新知识产权解纷方式。加大《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的适用力度,为当事人在知识产权争议中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推动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充分利用ODR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化解平台功能,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23.建立司法保护联系点。加强对特别政策先行试验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知识产权服务港、知识产权国际交易中心、三亚崖城湾科技城、澄迈生态软件园等重点园区设立司法保护联系点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调处对接中心,建立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五、加强审判能力建设,开创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

24.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地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纪律约束力,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在夯实法律基础的同时,增强对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探索,多学科、跨领域广泛涉猎,紧跟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前沿,不断提升外语水平,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自由贸易港建设形势,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25.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海南法院系统实现数据跨单位、跨平台、跨系统对接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探索“区块链+司法”模式,推进区块链在智慧海南建设中的试点应用。强化科技引领,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开庭等信息化技术普及应用,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知识产权审判方式、诉讼制度深度融合,让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手赢,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26.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裁判结果可能影响面大的案件,纳入专项管理,实时跟踪、稳妥处理。对审理中反映的制度漏洞、市场风险和监管问题及时预警,切实守住风险防控底线。

27.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海南基地的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培训交流。支持筹办博鳌论坛国际司法分论坛,加强与国际成熟自由贸易港司法机构的交流合作,扩展国际视野,借鉴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经验,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区域和国际合作水平。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等高素质人才参与多元化解,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质效。即时对接国际规则和最新发展趋势,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实施和创新,发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强音。

28.加强司法保护宣传。继续坚持在“知识产权宣传周”发布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创新宣传方式,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旁听重大影响案件的庭审、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全方位、多渠道传播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文化,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

29.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职能作用。强化人财物保障,全面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当好改革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大力实施精品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性、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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