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

东方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 百余名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 2023-07-24 > <来源:海南政法网 >


7月20日上午,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方市感城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某谋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一案,东方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司法局、感城镇等110余名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谋利用担任感城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土地转租、续租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蔡某祥、肖某忠、王某理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共计97万余元;2020年至2022年,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该村集体资金共计23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谋身为村委会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流转、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利用管理村集体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谋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了法庭调查,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庭审环节细致严明、论证清晰,充分保证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旁听人员认真观摩,仔细聆听。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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