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

最高法院督察海南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 2016-12-08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督察组抵琼,对海南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充分肯定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认为海南的经验为全国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有益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督察组在海南高院听取海南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从海南法院法官员额选任、制定司法责任制权责清单、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建立类案参考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案件唯一识别码、执行体制改革、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汇报了海南法院司法责任制及配套改革情况。

董治良指出,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历近两年的实践,目前进展顺利,队伍总体稳定,未出现法官“离职潮”现象,社会认同,效果初显,初步达到了改革试点的预期目标。

听取汇报后,督察组对海南法院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督察组认为,海南高院高度重视最高院督察工作及司法改革工作,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行动快、要求严、做的实、效果好、经验新。海南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和海南省委、最高法院改革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每一项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海南的经验为全国法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做出了有益探索。督察组要求,海南法院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前行,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确保司法公正。

据了解,督察组一行将通过听、查、访、评对海南三级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了解海南法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效、进展、经验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李怡、林嫩青、黄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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