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4月5日讯(记者 刘守波)一起并不复杂的经济纠纷,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久拖不决,日前,在东方法院的有力执行下,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执行人赵某因工程资金周转困难向有亲戚关系的申请执行人任某借款。尔后,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赵某等人应偿还任某欠款147万元,但赵某等人拒不履行判决。2014年8月,任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法官和法警队干警不辞辛苦,先后到海口、三亚出差6次进行调查,对被执行人赵某等人形成了很大的威慑力。被执行人赵某等人同意分三年向申请执行人任某偿还欠款130余万元,双方对和解均表示满意。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