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展厅

握好先进接力棒在优中创优 ——对话白沙法院院长

<发布日期: 2017-08-23 > <来源: >


  本报记者宋飞杰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中是为数不多连年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的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基层法院。特别是自2008年以来,该院53名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在国家级少数民族的贫困山区里,以对审判事业的挚爱和对人民的热诚,服务着当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在小小的山区里以务实的精神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是什么让白沙法院在山区高举着先进旗帜奔跑?是什么让白沙法院在先进中创优?又是什么让白沙法院永葆先进?近日,记者通过与白沙法院院长梁寿松的对话交流中,探寻白沙法院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解读白沙法院永葆先进的基因密码。

  意识

  俗话说创业难守业更难,对于白沙法院能在优中创优,梁寿松院长认为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必须在思想意识上要有一定高度,那就是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防微杜渐 从未改变

  以过硬的班子作风提升凝聚力,以稳定的思想提升队伍的战斗力是该院管理及取得成绩的精髓。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从不良行为改起是该院在提升干警思想意识中的重头戏。该院党组经常通过查缺补漏、回头看等方式,使干警在正确的思想意识中做好本职工作。

  思想意识的统一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组成员“向我看”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激情。该院以党建促队建,提出的领导班子“一线工作法”,即工作站在一线,情况掌握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形象树立在一线。正因为该院从领导干部抓起,防微杜渐,从未改变,从而带动全院干警齐心协力保先进,使整个队伍整体化一,朝着既定目标往前拼搏。

  在梁寿松院长的介绍中,记者感受到该院在队伍建设中“稳、实、真、爱”的含义。稳即不急躁、不急于求成;实即真抓实干、不说诳言;真即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爱即爱岗敬业、爱人如己。

  在该院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下,全院干警意识到过去的荣誉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是对当前工作的一种鞭策。在全院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干警通过向党组成员学习、向身边的党员看齐,提高了干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于是勤于钻研业务、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使该院充盈着朝气。

  践行

  公正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在审判工作中,司法判决中差之毫厘的失误,对涉案的当事人都能构成百分之百的伤害。白沙法院法官出于对法律的敬畏,出于对人民和法律的尊重,用心掌握着法的尺度。

  谨小慎微 司法为民

  法院的主业是审判工作。对于法院的审判工作,该院梁寿松院长用“谨小慎微”成语予以概括。

  谨小慎微并不是没有胆量,而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在审判工作中,该院要求法官把群众的每一个诉求都要当作大案对待,莫把关切到群众利益的小案当作小事,并着重强调要注重细节、注重法律的尺度,要以审判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白沙县是国家的贫困县。白沙法院审理的大案要案不多,多的是“鸡毛蒜皮”的小案,如张家的房屋的滴水滴到李家的院子里、陈家的狗咬伤了符家的鸡等等。为了使案件审判能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案件审理之前,该院法官都会身体力行地跑到案发地或双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收集证据,力求在审判中无偏差和失误。

  今年是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年。在司改中,该院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最高院和省高院的相关规定,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案件报告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留痕管理。同时,加强审务督察工作,重点对主审法官庭审情况、裁判文书、审判管理操作等进行督察。《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报告单》制度——规定法院内部人员不得干扰、插手法官办案,不得充当掮客;对于主审法官拿捏不准的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法官会议讨论。

  为推进司法公开、公正,使司法改革有效促进审判工作,该院一是进行人员分类管理:按照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定岗定员,确定了法官22人、法官助理11人、书记员7人、其他审判辅助人员7人、司法警察7人、行政人员6人,并对人员岗位进行相应调整。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组建法官会议和法官合议庭,进入员额制的法官按照“两个责任”全面开始办案。副院长、党组成员、专委主动带头办案180件,提升了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同时,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工作需要,在民事审判庭设立劳动争议合议庭,实行专案专办,确保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改革的实效。三是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22名法官和11名法官助理参加业务培训,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72人次以加强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不断提升警务安全保障能力。上半年,司法警察大队执勤153次,押解76人,出警465人次。四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在加大对网络办案系统的使用力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案件从立案、移送、审理、结案到归档的流程管理,促使所有案件都在审限内结案,且使结案时间同比少了10天。同时,利用本院官方微博,及时公开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件情况。

  事实证明,有效的改革不但没有影响工作,反而促进了工作。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7宗,结案454宗,结案率77.34%。(其中,刑事案件51宗65人,审结47宗60人,结案率92.1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1宗,调解率100%。依法判处缓刑8宗9人,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的5宗6人,服判率83.36%。民商事案件416宗,审结332宗,结案率79.81%;其中调撤结案288宗,调撤率86.75%。受理行政案件49宗,审结48宗,结案率97.96%;其中审查行政非诉案件44宗,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事项,依法裁定准予执行3宗,不予执行41宗。)

  担当

  “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和职业特点决定了法院工作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在各项工作中必须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但要做好以上几项工作必须以依法办案为基础,要兼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达到定纷止争、息诉罢访的目的,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梁寿松的一句话为法院的担当赋予了内涵。

  竭心尽力 司法为民

  为有效开展司法为民工作,白沙法院立足职能,担当起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在今年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白沙法院在清收国有农场土地承包金工作上受到省高院的好评。

  破解执行难问题是全国法院都在积极探寻有效方法的问题。在执行方面,白沙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惩戒了一些“老赖”,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和司法权威。为破解“执行难”,该院加强并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采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出国出境,责令如实申报财产等,加大了执行力度,对“老赖”依法司法拘留、罚款等,清理了一大部分执行积案。上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1宗,标的741.19万元,执结27宗,结案标的117.6万元,执结率38.03%;执行和解16宗,和解率为59.26%,自动履行到位率为22.22%。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海南省高院调研时,对海南法院特色巡回法庭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了白沙法院的特色巡回法庭——胶林法庭。

  胶林法庭、电话法庭、交通巡回法庭等特色法庭是该院开展司法为民工作中采取的“宁可法官多跑路,不让群众多跑腿”的方式,延伸司法服务里程。为服务群众,该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用两辆巡回审判专用车辆,根据当地群众的劳作时间进行巡回审理,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参加诉讼。在案件审理方面,该院法官一改坐堂办案模式,依托巡回法庭,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的司法服务。上半年,共开展巡回办案106件次。为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有理无钱的人能打得起官司,该院通过司法救助使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等,上半年,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41714元。

  在开展司法为民工作中,该院完善诉讼服务职能,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同时提供上门立案、口头立案、网上立案等,为当事人提供更为方便贴心的服务。为方便群众,该院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案信访大厅转变职能成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网络无线Wifi,建成了连接外网的诉讼服务平台,方便当事人在网上递交诉讼材料、查询案件办理进度、进行法律咨询、提起网上信访等。安装了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让案件当事人和来办事的群众能够自主查询案件进展、审判流程等相关信息;启用案件二维码,每个裁判文书都附上二维码,当事人可以查询案件信息,同时也是法官办案终身负责的标识;完成“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硬件建设并联网使用,提高执行查询效率;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常态化,符合上网标准的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5月1日以来,该院共立案登记155件,同比上升33.62%。

  见证

  这是白沙县人民法院2009年以来的“成绩单”。2009年以来,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该院先后获得了 “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海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海南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海南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海南省文明单位”、“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司法作风转变年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白沙县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白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白沙县卫生单位”;刑事审判庭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七坊人民法庭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海南省青年文明号”、“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司法警察大队获“岗位大练兵集体嘉奖”,团支部获“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妇委会获“白沙县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多名干警被中央、省委、省高院、省二中院、县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

  争先创优 永无止境

  去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在开展“三严三实”活动中,该院以“三严三实”结合省高院司法巡查反馈通报,通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廉洁教育活动,党组书记上党课,以“严”和“实”的标准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加强队伍建设,该院结合开展的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并落实好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当中,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体系,规范诉讼服务和司法行为,严肃查处执法办案中冷硬横推、推诿扯皮等行为,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认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同时还创新廉政监督方式,在审判执行部门选出8名作风强纪律硬的法官为廉政监察员,准确把握干警的廉政动态,提高问题发现率。除了强化监察员内部监督职责外,外部由县纪委邀请相关人员担任法院特邀监督员,从而形成了业内有监督、业外有提示的立体式预防体系。除此之外,该院还创新了监督机制,将监督权交给当事人和律师。从立案开始,该院就将贴有邮资的廉政监督卡交给当事人及律师,他们只要动动笔就可对法官进行差评或好评。随案发放贴有邮票的信封式《廉政监督卡》,使当事人监督零负担,这一做法也得到省纪委的肯定。今年上半年,该院按比例抽取上一年度审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听取当事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共对32宗案件67名当事人进行了上门回访,当事人对该院办案干警审判执行质效及司法作风给予了肯定。

  只有完善的过程才有完美的结果。白沙法院自200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以来,国级号荣誉、省级号荣誉和县级号荣誉一次次刷新着法院各方面的工作,使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的正能量一年接着一年传递,并在传递中进一步升华,同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海南省高院和白沙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仅今年上半年以来,该院又多次获得荣誉:1月份被省高院评为“2013-2014年度全省优秀法院”,七坊法庭被省高院评为“2013-2014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5月份七坊法庭被团省委评为“2013-2014年度青年文明号”;1名干警被省高院评为“专项教育和整治活动个人嘉奖”,9名干警被白沙县委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

  对于所取得的成绩,梁寿松说:以前的成绩不能代表现在的工作,更不能证明以后的工作;白沙法院就像一个接力赛的运动员,手中紧握着公正司法的“接力棒”,在争先创优的赛场上争分夺秒,且永不止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