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责任制

海南: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

<发布日期: 2017-08-09 > <来源:海南日报 >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和省委关于百日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的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于7月24至28日,深入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县,对省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在海口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调研省直单位座谈会。

据了解,我省自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全省三级法院、检察院范围内同步推开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海南已初步建立起了符合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模式,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得到落实,司法效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我省一些试点经验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会议要求,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着力提升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保障司法体制改革顺利进行;要积极推动现代科技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度融合,用信息化手段助推改革,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自动推送、资源共享共用;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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