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公开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09-01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第一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二、机构设置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现有内设机构3个:行政科、财务科、车管科。

第二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28.83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4.92万元,下降12.0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退休一人)、项目支出政策性调减1.7万元,下降9.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31万元,占99.84%;其他收入0.51万元,占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65万元,占95.08%;项目支出15.68万元,占4.77%;结余分配0.5万元,0.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28.31万元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5.04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退休一人)、项目支出政策性调减1.7万元,下降9.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4%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03万元,下降12.0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退休一人)、项目支出政策性调减1.7万元,下降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86.6万元,8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6万元,占4.77%;卫生健康(类)支出5.95万元,1.81%;住房保障(类)支出20.11万元,占6.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54.05万元,支出决算为32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3%。其中: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89.39万元,支出决算为28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支出主要内容为人员经费和确保本部门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9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保险经费年末有结余。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9%。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疗经费年末有结余。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02万元,支出决算为2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2.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公用经费4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预算内财政拨款性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预算内财政拨款性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超出预算1.38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公务车运行费预算经费为0元,实际决算数为1.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和年审检测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现有公务用车一辆(省高院调拨),2020年度预算经费为0元,实际支出1.85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接待公务来访团组和人员

2020年没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预算内财政拨款性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院预算内财政拨款性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仅有的一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资金15.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预算项目已达到预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支出效果,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后勤保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为全院干警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用餐环境,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暂无)。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暂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328.8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22万元,降低7.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经费减少(退休一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3.46万元、其他设备1.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度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252.19万元,累计折旧239.37万元,净值12.82万元,本部门实有车辆一辆,在建工程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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