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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海南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

<发布日期: 2023-07-31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做深做实主题教育,7月27日至28日,省高院在海口举办全省法院高级法官研讨班。研讨班围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主题,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和海南法院实际,就深刻认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准确认识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的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研讨。研讨班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为全省法院高级法官集体授课并现场对进行工作交流的业务部门和单位进行了点评。这次研讨班议程丰富、成果丰硕,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动员,也是一次转变审判理念、明确工作思路、推动重点工作的调度。结合海南法院工作实际,研讨班强调了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抓深抓实诉源治理
 

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并不完全等于诉源治理,必须把“调”尽量向前延伸,做实源头治理,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省委政法委和4个市县已将该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其他各法院“一把手”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主动争取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成效评估,最终实现由“法院主推”到“党委主抓”的转变,真正形成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一盘棋”格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常态化做好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加大诉前调解经费投入,扩充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

 

优化细化审判组织的规范运行
 

各级法院院长必须依法主持审委会,凡上会案件、事项要严格审核把关,不应由审委会讨论的,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庭、院庭长必须担当,确保审委会履职重点放在抓大事、议要案上。要规范独任法官制度运行,落实有效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其异化为“独立法官”。要规范合议庭制度运行,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议庭运行机制的意见》,承办法官、审判长、其他成员必须实质履行职责。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最有发言权和决定权,必须对所认定事实证据、所采信证据负责。要准确决界定法官办案的司法责任和违法违纪责任,只有这样才能让法官既有责任心,又有安全感。要落实线索移送“协同责任”,省高院将牵头制定统一的线索移送制度,确保发现的涉罪、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不落空。

 

做优做强上级法院的审判监督指导
 

要充分发挥高级法院“统”的优势,建立健全业务条线评查分析机制,从中发现普遍性问题和典型个案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做实做好监督指导。要深化党建业务结对共促、审判资源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三级法院相互交流任职机制,缓解人案矛盾,加强业务交流。

中级法院要发挥好承上启下的功能作用,绝不仅限于办理二审、再审案件,要对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方位监督指导。

基层法院要主动担当,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性化解纠纷上提升能力和水平,要善于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支持,真正把诉源治理做实,从源头上减少收案数量。

深化优化智慧法院建设
 

要紧跟最高法院步伐,按照最高法院的技术路线和标准规范,完成本地系统与全国法院“一张网”的集成对接和数据迁移。要提前做好海南法院数据汇集工作,重点在数据质量、数据分析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创新大数据应用方式、平台、工具,发挥其在提升审判质效、推动诉源治理、优化审判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做精做细绩效考核评估
 

要比照最高法院重新修订的指标体系,抓紧对原有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及时修改绩效考核办法,发挥好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要将绩效考核与主题教育中开展的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落实《海南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结合起来,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

 

严化实化队伍建设与管理
 

要按照最高法院要求,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要以政治素质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深悟透,融入审判工作中,同能动司法结合起来,切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海南高质量发展。要实现精准施训、靶向教学,持续提高干警的司法业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确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绝不当“老好人”、“太平官”,要通过“一案双查”等综合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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