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2016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日期: 2016-01-28 > <来源: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

——2016年1月28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是法治建设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按照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中央政法委、省委批准的海南司法体制改革两个《方案》1要求,全省法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抓住法官员额制2这一改革的“牛鼻子”,以考试加考核、全员参加、全程公开的形式,三级法院联动同步推开,完成了拟入额法官选任,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投票通过,三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了入额法官1116人,实现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从去年3月1日起全面推行“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3,配套以立案登记制改革4、涉诉信访改革、诚信诉讼制度推行,完成了四个方面44项改革任务5,在法官员额减少28%,收案增加18%的情况下,广大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以“三严三实”要求担当“司改”试点重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改革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恪守司法公正


  2015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4631件,办结120091件,同比分别上升17.67%和17.83%,结案率96.36%,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按入额法官计算,人均办案112件,同比上升34.94%,收案最多的龙华区法院人均办案达418件。高院本级受理各类案件6679件,办结6473件,其中诉讼和执行案件3370件,审执结3234件,同比分别上升26.60%和27.47%,结案率95.96%,同比提高0.66个百分点。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年终收案不得提前“关门”的严格要求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审判工作任务。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海南建设。全省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433件,审结10116件,同比分别上升11.11%和9.86%。刑事案件占诉讼执行案件比例为8.92%,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涉黑、涉枪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全案件508件769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在全省坚持量刑平衡指导制度,依法审结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7件24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30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三级法院全面参与全省禁毒专项斗争,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730件3030人。高院包点指导万宁礼纪镇开展毒品整治工作、省二中院在临高公开宣判邓仲龙等11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严格落实公开听证及公示制度,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社区矫正工作,海口市少年法庭与辖区街道办联合设立“阳光服务基地”,启动“阳光护送刑释未成年犯回家工程”,帮助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保障社会经济秩序。全省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70290件,审结67790件,同比分别上升29.04%和29.43%,标的额289.44亿元。高院本级受理重大案件573件,审结540件,标的额120.25亿元。服务稳增长、调结构大局,审结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借款、股权转让等各类纠纷案件11620件,高院成功调撤2件标的额超过2.3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服务促进重点改革要求,审结融资、保险、破产重组、土地承包租赁、违建拆除等案件3936件。依法平等保护劳动者权利和企业用工权利,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299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等涉民生案件15669件。强化涉军审判工作,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加大调解力度,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59.65%,同比提高1.94个百分点。成功调结诉讼标的额2.54亿元的华融公司合同纠纷案、涉及38艘渔船200余户渔民的台风船损系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落实四川眉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会议7精神,琼中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改革示范法院。屯昌、临高、龙华等法院建立交通法庭诉调对接机制,三亚城郊法院探索劳动保障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取得良好实效。


  依法妥处行政争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全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085件,审结2949件,同比分别上升29.35%和29%。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审理涉及“多规合一”改革、违法建筑拆除、海岸线整治、棚户区改造以及西环高铁、文昌航天城等重大项目案件中,提前介入化解矛盾,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发布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8,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84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继续强化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3782件,执结22516件,同比分别上升9.11%和9.45%。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9,中国农垦海南公司执行申诉案等一批20多年历史遗留“老大难”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开通连接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15家高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异地执行相互协助工作机制备忘录》,有效化解被执行人身份财产查控难题和异地执行难题。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联合检察、公安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10,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64案73人,司法拘留49人,公布失信人黑名单信息3335条。昌江何诒良等46位农民工与金万杰劳动合同纠纷拒执一案,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作为全国典型案例专题报道。认真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在“涉财政部委托资产案件执行专项活动”中,标的额达12.8亿元的83件案件已执结76件。在“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案件清理活动”中,我省被最高法院列入清理的有33件,已执结26件,执行到位金额5813.2万元。关注民生生效判决执行,去年年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即执结案件276件,执行到位金额320万元。

  创新优化审判管理,有效提升审判质效。按照“司改”审判管理去行政化要求,及时将适应案件管理审批制的办案系统修改为适应司法责任制的办案模式,完成了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案号和案件信息业务标准的修订工作。全省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9%,同比提高0.01个百分点,基本杜绝超审限案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案件“二维码”识别制度11、防止同案不同判的类案参考制度12、专业法官会议制度13,被最高法院周强首席大法官誉为海南“司改”的三大创举。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改”要求,及时修订了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审规程》。以“法院开放日”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为载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符合公开要求的裁判文书已连续五年100%上网。开通三级法院微信公众号,与原有的天涯法律网、法院官方微博等司法公开平台一起,加强与人民群众互动。高院官方微博在省直机关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排行榜中位列第一,司法透明度指数测评14连续四年名列前茅。

  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扎实强化人权保障。认真执行刑事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的规定。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错机制。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着力践行司法为民

  按照中央、省委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全省法院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服务法治海南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

  履行和延伸司法职能,服务海南改革发展大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连续五年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16试点工作,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33件,依法调结波罗?劳伦公司商标侵权案,发挥了司法保护和激励创新作用。准确把握海南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着力点,与省外办、省台办、省侨联建立涉外、涉港澳台和涉侨司法事务协调机制,全省法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95件,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542件。服务海洋强省战略,保障海洋经济发展,审结海事海商案件380件。强化司法管辖,彰显南海司法主权,三沙群岛法院于去年6月历史上首次在三沙永兴岛公开开庭审理了刑事案件,海口海事法院和高院依法妥善审理发生在西沙群岛海域的何中华海上人身损害纠纷案,用法治的力量维护国家主权,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好的影响。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全省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27件,龙华区法院审结海南首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有力震慑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护航海南绿色崛起。依法惩处危害“三农”利益的犯罪,审结侵吞蔬菜大棚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机补偿、退耕还林补助、渔船柴油补贴等职务侵占案件50件,有力保障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与省法制办、国土厅、林业厅等部门会研出台农垦土地流转、林业行政登记纠纷处理政策,服务农垦、林权改革大局。龙华区法院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支持城市管理依法行政,服务海口“双创”大局。成功协办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17、博鳌亚洲论坛环境司法分论坛、最高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三十二次全体会议等大型国际国内会议,展现了海南优越的发展环境,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结合案件审理,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营造尊法、守法、护法社会环境,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12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62800余份,受教育群众157000余人次。

  加强诉权保障,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开通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及申诉信访平台,去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初审案件52213件,同比增长19.02%,当场登记立案47515件,占同期全部登记案件的91%,当事人诉权得到切实保障,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大力推进上门立案服务,对行动不便、住所偏远的群众实行法官电话预约上门立案,方便群众行使诉权,得到广泛赞誉。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努力解决诉讼难问题。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推行网络视频远程开庭,试行网上拍卖、“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取得良好开局效果。实现法院数据中心与诉讼服务平台、天涯法律网、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的融合对接,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案件“二维码”查询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开庭日期等基本信息,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继续开展特色便民巡回审判,在深化原有旅游法庭、渔排法庭、交通法庭、医疗法庭等特色法庭品牌的基础上,结合特定农产品交易高峰时期多发易发矛盾纠纷实际,创设荔枝法庭、胡椒法庭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年共巡回办案11359件次,当场审结案件10365件次,调解矛盾纠纷2297起,省委李军副书记、省委政法委陈志荣书记给予高度肯定。

  推进涉诉信访改革,促进依法申诉理性维权。落实信访司法化要求,取消法院集中“大接访”,将涉诉信访导入法治化轨道。妥善应对“大接访”取消后涉诉信访骤增情况,修改完善涉诉信访改革的五项制度18,确保了涉诉信访平稳有序。审委会改革收效明显,全年讨论四类重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4.5%和52.3%。在省委政法委的统筹指导下,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省律协会商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在中级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律师纳入案件化解工作中,切实保障群众依法申诉权。结合立案登记制改革和涉诉信访改革,建立诚信诉讼制度,全面推行《诚信诉讼提示书》及《诚信诉讼保证书》,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诉讼送达工作,防范、遏制和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行为,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继续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1389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189.193万元,为符合条件的1436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2495.31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推进“司改”试点工作为契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着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乐东精神”学习引导干警深入领会“三严三实”精神内涵,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的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凝聚党员共识。把支部和党小组建在庭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在琼中湾岭法庭召开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现场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振全省法院推进“司改”和做好年底执法办案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组织全员培训,通过院庭长、资深法官开示范庭现场点评、庭审技能实训等方式,狠抓审判业务能力建设。举办以“司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为主题的第六届海南法治高端讲座,增强法院干警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加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高院连续八年中标最高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高院、海口海事法院承办的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法院第九、第十批指导性案例,高院编报的环境资源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十大环境侵权典型案例。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正式揭牌成立,高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26期4908人次。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院校合作培养法律高端人才。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为全省1016名人民陪审员统一配置服装,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12094件,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陪审率51.22%,同比提高3.42个百分点。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法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颁布“司改”后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试行》,调整业务庭室内设廉政监察员,完成第二批特邀监督员聘任,坚持行之有效的立案时即给诉讼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巡视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圆满完成全省法院第一轮司法巡查,接受最高法院对高院开展的第二轮司法巡查。制定《海南法院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省法院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6件8人,高院本级已连续五年无人违纪。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规范司法行为

  全省法院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制度,自觉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结合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施行,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工作,向省政协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改”试点工作。省人大李宪生、贾东军副主任,省政协丁尚清副主席等领导专题视察和调研了“司改”试点工作,陈志荣常委、陈海波副主任、丁尚清副主席和遴选委员会彭京宜主任亲临见证高院入额法官集体宣誓,给法官们极大的精神鼓励。落实各级法院领导和人大代表的“结对子”联络制度,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去年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5件议案、提案和关注的14件案件,全部及时办结反馈。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案件抗诉和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三级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86次,参与讨论案件97件。加强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落实办案责任制的良性互动,邀请检察机关一起调解协调了一批抗诉案件,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高院在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评议中名列第四。及时汇总办理人民群众在“给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等栏目上的意见建议,畅通网上民意沟通渠道。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事实、改进工作。坚持新闻发布例会制度,高院本级举行新闻发布会11次,向社会主动发布法院重大工作部署、活动和工作措施。需要特别报告的是,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省内各家报社和主流网络媒体,对海南法院“司改”给予了关注支持,是它们凝聚起了全社会支持、拥护“司改”的共识,形成了正能量。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能够顺利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稳步扎实推进“司改”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离不开省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深切关心。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有不足和差距:“司改”步入深水区,需要综合配套形成合力;司法公信不足,申诉信访尚在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加剧,亟需雇员制落实支持;审判质量和效率不尽人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奉献精神不够;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六难三案”20顽症有待继续根治;司法环境尚需继续营造,法治精神尚未深入人心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省委六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担当意识、为民意识,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司改”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向中央和省委看齐,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发挥“补钙”和“加油”的作用。自觉把“三严三实”体现到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上;体现到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体现到对执法办案的严格管理上;体现到对法院自身的严格要求上。同时,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成效”21和“六个鲜明特点”22,在党中央反腐败决心和目标“两个没有变”的形势下,做到“四个足够自信”23,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对干警违法违纪“零容忍”;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做好最高法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展开全省法院第二轮司法巡查;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试行》要求,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对实行司法责任制后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司法应对。立足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投身于法治海南、平安海南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审理在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秩序,护航“全面小康”建设;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各级法院善于利用审判数据加强对审判工作动态的分析,结合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多规合一”改革、农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新型城镇化建设、拆违执法、精准扶贫等工作重点,预警审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风险,提前作出应对预案,为国际旅游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改”试点工作。在已完成44项“司改”任务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落实司法责任制和配套制定的审委会改革、院庭长办案责任制、专业法官会议、类案参考、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案件和内部人员不得打听案情的“两个规定”24、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和法官考评委员会工作规则、司法责任制业绩评价体系等制度规章的经验;协助政法委制订好法官履职保障办法、法官违法审判行为惩戒办法,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职,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社会主义诉讼制度;按照中央、省委统一部署,落实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推动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薪酬制度落实,解决司法责任制长期“空转”问题;配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完成编制统管调整;配合遴选委员会制定法官员额调整和第二次选任方案,协调落实政府雇员制或劳务派遣制,推广调解专员聘任制等配套改革,缓解案多人少,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力量严重不足,少数民族法官培养滞后等制约法院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破解执行难题;按照中央政法委要求,与检察机关一起试点刑事轻刑案件认罪认罚从轻处理法庭确认的工作;按照“司改”两个《方案》和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25要求,通过改革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形成可复制的规范模式,防止改革措施“碎片化”问题影响改革大局,让改革成果充分体现在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上来。

  四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诉讼服务网站功能,推广“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诉讼服务大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推进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网络视频远程开庭,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强化特色法庭功能,保障群众诉权,让群众少跑腿、少受累;全面推广陵水、琼中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验,落实诉调对接措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总规审批,强化信息技术在深化司法公开中的应用,通过司法公开展示法院工作亮点、满足群众知情需求、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支持律师代理申诉,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既保证当事人合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又推动破解涉诉信访高位运行难题。

  五是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趋势,强化干警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着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刑事速裁程序,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以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为平台,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15年修订的26部、制定的4部法律及最高法院颁布的22个司法解释,保证国家法律制度的准确实施,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拓宽民族市县双语法官培养途径,努力满足民族地区群众诉讼需求;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生态;狠抓司法作风建设,完善规范司法作风的长效机制,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重视人民陪审员、律师作用的发挥,推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

  六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借助省级人财物统管的更大平台,依靠中央转移支付,积极争取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相关单位的支持,改革项目审批、资金配套、建设验收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法院“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积极拓宽基层法官选调招收渠道,完善法官遴选和挂职交流制度,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建立有利于基层法官成长的人才培养、使用和交流机制;强化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案件质量和法官司法能力;着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深化“司改”试点工作中协调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司法辅助力量不足的矛盾。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决心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审判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深化“司改”试点工作,为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促进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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