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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登门化解矛盾 东方法院成功调解一宗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10-05-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制时报讯(记者 陈启杰 通讯员 翁克川)近日,东方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实际履行,原告家属给院领导写来感谢信,表扬办案法官秉公执法。该案的圆满解决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消除了社会隐患。

  2009年10月23日晚18时许,在东方市东河镇佳西村发生一起斗殴事件,被告符长圳因琐事殴打原告符大清,进而引发双方当事人家族之间矛盾。事件发生后,东河镇政府非常重视,东河派出所及时进行了调查,制止了事态进一步的恶化,佳西村村委会也积极做大量的协调工作。事件虽然得到了控制,但经当地相关部门共同努力都未能解决原告的医疗费赔偿问题,留下了重大的治安隐患。

  今年1月6日,原告就医疗费赔偿问题,向东方法院提起诉讼。立案后由于未能当庭达成调解,审理法官文武雄在详细了解该案起因后,意识到该案诉讼标的额虽小(4687.20元),但如处理不当,有可能造成不良的社会后果。

  2月9日,文武雄带着书记员来到东河镇,在东河镇司法所、东河派出所、佳西村村委会的积极配合下,文武雄通过双方亲属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3月5日,文武雄再次来到东河镇,会同东河镇司法所、东河派出所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并当即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4000元医疗费给原告。

  在调解书送达后,文武雄发现还存在医疗费的给付问题,便再次做被告符长圳的思想工作,敦促其及时赔付,符长圳最终分两次付清了赔偿款。3月31日,文武雄第三次来到东河镇,亲自将赔偿款送到了原告符大清的手中。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