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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从七个方面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0-08-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近期,按照省高院的安排部署,东方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检查,防微杜渐,排查隐患,从七个方面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安全工作。

(一)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危害法院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学习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加强法院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使干警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强化了干警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安全制度。根据《东方市人民法院涉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与联动机制,由立案庭对矛盾易激化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宣判和执行,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做到干警人身安全和工作万无一失。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三)构建安全保卫联防联动机制。7月22日,东方法院与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法院安全保卫联防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联合构建了安全保卫联防联动机制。该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派出所、110指挥中心与市法院法警大队为成员,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深入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有可能制造事端的高风险人员,纳入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范围,共同做好稳控工作。二是加强报警系统联网建设,互通涉法维稳信息。在进一步完善市法院大门入口、审判区和办公区入口等处法院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的基础上,加强市法院内部监控报警系统与市公安局110报警系统的联网建设,确保市公安局第一时间获知信息,从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三是建立巡逻防范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应安排巡逻警车加强对市法院以及新街、感城、东河三个法庭周边的巡逻力度,加强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密防范暴力袭击人民法院、侵害法官人身案件等恶性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审判办公大楼的安全防范。为了加强法院审判办公楼大门的管理,保障法院办公区域的安全,确保法院正常的审判和办公秩序,从7月12日起,东方法院大门由本院司法警察负责登记发证,武警东方中队派出2名战士驻东方法院协助进行安全检查。

(五)加大对安全设施的的投入。在东方法院大门安装了电动铁门,在审判办公楼大门旁建设了安全检查岗亭,在审判办公楼一、二楼重新安装电控大门,尤其二楼的电控门,只能凭本院工作人员的上岗证才能进出,实现了审判办公楼的封闭式管理。

(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检查的规章制度,堵塞安全漏洞。来访人必须登记。法官接待当事人,一律必须同时两人接访,严格遵守不得单独会见当事人的规定;人民群众到法院参加旁听,必须经过登记,凭身份证件领取旁听证,经过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审判法庭旁听。

(七)做好庭审安全保卫。在审判大厅设置了安检门,所有旁听人员必须从安检门通过,杜绝违禁物品进入审判法庭。在开庭审理案件时,由法警值庭,发现有妨害审判活动迹象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置,防止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营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和环境。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