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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实行审判执行绩效“五率一限”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0-08-0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法制时报(海口)讯 (记者 陈启杰 通讯员 翁克川)今年上半年,东方法院实行审判执行绩效“五率一限”月度通报制度初见成效。该项制度的做法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并于5月份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刊予以转发。

从今年1月起,东方法院在全院范围内稳步推行了《审判执行绩效“五率一限”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院长、主管副院长和庭长对审判工作管理的责任,革除以往结案前松后紧的积习,强化每月均衡结案的责任。上半年,全院30名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0件,全院平均结案天数95天(其中审判案件平均结案天数53.4天,执行案件平均结案天数144天);结案数排名第一位的法官办案数30件;结案率排名第一位的法官办案率92.31%;调解案件数排名第一位的法官调解结案12件。

通过上半年的“五率一限”通报,在全体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结案数及结案率较往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案件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全院办案法官初步形成了积极向上、竞争办案的良好氛围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