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东方法院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0-12-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为确保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取得成效,东方法院积极动员,周密部署,以“三项措施”深入推进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目前此项活动已经开展了动员教育,进入了查找问题阶段。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钢英为组长、政工室主任林明轩、纪检组组长陈直民为副组长的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警大队,法警大队大队长周敬雄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警示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结合法警大队自身实际,制定了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召开了警示教育动员会议,主管法警工作的石钢英副院长在会上就活动作了总动员,并就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司法警察大队要深刻理解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业道德修养,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技能。

二是加强学习,找准问题。定期组织全院司法警察学习《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每一名司法警察要对照案例和制度规定,查原因、找教训,使人人受教育,人人得警示。要结合本队和本人实际,认真撰写警示教育体会。

三是有机结合,务求实效。东方法院法警大队把此次教育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与规范司法警察职能履行和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有机结合,与做好审判执行警务保障工作有机结合,做到警示教育与警务保障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