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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联合检查组到东方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省高院李腾芳副巡视员带领由省高院法警总队、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到东方法院检查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枪弹库管理、安全保卫、警车专项治理及“百日大练兵”活动的开展情况。检查组对东方法院开展上述五项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高院联合检查组在此次检查中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李腾芳副巡视员通过实地查看东方法院立案信访大厅、监控室、羁押区、枪支弹药库等安保硬件设施,对东方法院在现有的条件下,对全院安保硬件设施进行改造的做法表示满意。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检查组一名同志在通过东方法院立案信访大厅门口的安全检查通道时,值勤法警通过例行安检,查出了该位同志在包里存放的一把刀具,而且法警使用了文明用语规范处理了该事件。

在检查汇报会上,东方法院院长张柏桢首先向省高院联合检查组简要汇报了东方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副院长石钢英全面汇报了东方法院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枪弹库管理、安全保卫、警车专项治理及“百日大练兵”活动的情况。今年来,东方法院根据自身的审判办公条件,加大对安全设施和装备的有效投入,对全院安保硬件设施进行了改造,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监控、安检、羁押等安保硬件设施保障体系。在全院重点部位安装了电子摄像头,在法院机关大门、羁押区和审判办公大楼安装了电控门,在立案信访大厅门口设置了安全检查通道,配备了X光机、安检门、手探器等必要安全检查设备,改造了羁押区、监控室和枪支弹药库,购置了法警队的警械装备,为日常安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涉诉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加强安保硬件的同时,东方法院先后制定和修改了《涉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枪支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法院安全保卫联防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门卫值勤制度》等制度,规范了警务保障工作,从制度上堵塞安全漏洞。

省高院联合检查组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对东方法院开展上述五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反馈,并指出了东方法院在开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李腾芳副巡视员对此次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他认为东方法院的领导班子是个团结的班子,改革创新,凝聚力强,全院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12月13日,东方法院党组召开会议,根据省高院联合检查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了东方法院在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枪弹库管理、安全保卫、警车专项治理及“百日大练兵”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以确保上述五项活动的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天涯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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