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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举行市广播电视台驻法院记者站揭牌仪式
  发布时间:2010-12-20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12月15日,东方法院举行市广播电视台驻法院记者站揭牌仪式。东方法院院长张柏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郭国雄、市广播电视台台长符巍出席了揭牌仪式,并为记者站揭牌。仪式由东方法院副院长石钢英主持。市法院、市广播电视台50余人参加了仪式。

天在揭牌仪式上,东方市广播电视台台长符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郭国雄、市法院院长张柏桢先后致辞。符巍台长在致辞中说,东方广播电视台在市人民法院设立记者站,在东方市是首家,这与市法院党组和院领导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是分不开的。驻法院记者站的设立,必将会推动东方市电视台《法治视点》栏目更上一层楼。

天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郭国雄受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符波的委托,对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和驻站记者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希望市法院能够大力支持市广播电视台的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审判案例的示范指导作用,通过案例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市广播电视台加强与市法院的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广大采编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把《法治视点》栏目办成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节目,弘扬依法治国的主旋律。

天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桢对市广播电视台驻市人民法院记者站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市委宣传部和市广播电视台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驻法院记者站的成立,是落实东方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工作目标的需要,是落实市委宋泽江书记关于加强法制宣传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司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全院干警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法制宣传,特别是案例宣传工作,同时要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把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基层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对法院干警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宣传力度,弘扬正气。

此次驻法院记者站记者一共2人,东方法院已专门设立了记者站办公室,选配若干名通讯员。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