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1月31日上午,东方法院举行了农民工工资执行兑现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吉明江、副市长符红莉、市法院院长张柏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符海荣为41名农民工发放了拖欠一年的工资216996元。喜领工资款的41名农民工高兴地说:“我们一年多没有讨到的工钱,想不到一个月就给执行了,我们真是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法院”。为了表示对法院的感激之情,他们还特意向法院送来一面写有“公正高效,司法为民”的锦旗。
一年前,高光文、夏小平等41名农民工在某安装工程公司打工,可是工钱尚未付完,该公司就撤走了。由于农民工无法找到该公司,就到市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随后持生效的裁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去年12月31日,东方法院立案受理了该案。在执行过程中,东方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全力以赴,慎重处理,在短时间内为农民工追回工钱。执行人员从维护全市大局稳定、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出发,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一方面协同市劳动仲裁部门多次到东方市四更镇与建设单位某风电有限公司协商解决,通过该公司与某安装工程公司取得联系,向某安装工程公司负责人宣传法律规定,做其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多方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和财产线索。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富有成效的执行措施,1月30日,某安装工程公司负责人将216996元工资款交至法院,42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盼望已久的“血汗钱”。
一年来,东方法院将司法为民措施贯穿于执行的全过程,特别是在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中,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