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全省法院“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东方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部署,并联系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东方法院把学习贯彻全省法院“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学习解读省高院董治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把握实质内涵,尤其是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端正认识,解决好本部门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确保“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深入展开。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了把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抓紧抓好抓落实,院党组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桢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室,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林明轩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
三是注意统筹兼顾,工学兼顾。要把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融入到人民法院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之中,做到全面协调与统筹兼顾相结合、近期安排与长远规划相结合,避免各项活动重叠部署,重复安排,相互脱节。“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要与“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认真做好当前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全面推进,以此推动法院工作上新台阶,为东方经济社会发展“十二”规划开局之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