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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法院组织学习新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发布时间:2011-06-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为了进一步落实关于新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乐东法院组织民一庭、民二庭、立案庭全体人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由退休老法官邢廷灼同志集中授课,吴育森院长及各分管院长参加了本次培训。

邢廷灼同志首先传达了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定义,就修改后的一些新增案由进行了讲解和说明,并根据基层法院民事案件收案范围的特点,结合乐东法院实际情况,就施行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和意见。

邢廷灼同志结合乐东法院具体案件生动详细分析讲解案由规定,深入浅出,使参训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新案由规定,进一步规范乐东法院民事立案、审判和司法统计工作。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