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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大刘海波副主任一行到东方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1-07-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市人大副主任刘海波带领法工委主任卢学文、信访办主任裴民雄、依法治市办主任邝芳雄、法工委主任科员林晓明到东方法院,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钢英、党组成员、纪检监察室主任陈直民、刑一庭庭长符桂光、刑二庭庭长王超研究室主任吉进宁参加座谈会。

刘海波副主任首先听取了石钢英副院长关于我院2011年上半年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08件,结案90件,结案率为83.34%;上诉30件,上诉率为33.33%;二审改判7件,改判率为23.34%;发回重审1件,发回率3.3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1件,调解4件,调解率为19.05%。在上半年已结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件5人,占判处刑罚总数的4.20%;判处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29件42人,占判处刑罚总数的35.24%;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7件48人,占判处刑罚总数的40.34%;适用缓刑17件20人,占判处刑罚总数的16.81%;中止审理1件1人,移送二中院审理1件3人。从2010年10月1日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以来,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结案件93件,上诉19件,上诉率20.43%。

刘海波副主任一行查阅了“8.21”、“9.23”两个案件的卷宗,并实地查看了安检通道、立案信访大厅、数字审判法庭,对我院审判环境设置表示满意,同时希望我院刑事审判部门统计出2010年刑事审判工作各项数据,以供研究所用。

刘海波副主任对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程序合法,审判公正,效果明显”。并对我院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法院的主要职能是审判,法院审判的威力有多大,就说明了对社会各类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有多大。只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才能更好的维护社会稳定。

二、认真总结刑事审判量刑规范化工作。东方法院在刑事审判过程中,量刑规范化试行的效果是明显的,但还要善于总结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一个借鉴。

三、要注意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后期跟踪工作。后期跟踪工作体现了两个目的,一是探索如何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后期跟踪工作中,我们就可以看到,通过发挥审判职能,法院为社会提供了什么样的服务;二是可以从中看到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否公正,达到什么样的社会效果。通过后期跟踪,为我们今后的审判工作提出一些可行性操作意见。(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