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李婕)12月19日,东方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引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该案受害人唐运珍专程来到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感谢该院倾力调解,助其拿到了11万元赔偿款。
据悉,2009年5月1日晚,唐运珍在回家途中,遇到被告人符某、许某、符某等一群青年拦路找茬,并被这伙人持木棍殴打头部当场昏倒,经鉴定为重伤。
东方法院受理该案后,唐运珍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9万余元。经审理,承办法官了解到3名被告人愿意赔偿,但都因为家境贫寒,对赔偿数额存在分歧。经过法官多次深入细致地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符某赔偿3万元,另2名被告各赔偿4万元,目前均已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