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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成功协调处理交通肇事案遗孤的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11-12-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胡娜 李婕)12月14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刑一庭庭长将25万元赔偿金送到了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父母双亡的张氏兄妹手中。才满7岁和5岁的张氏兄妹从此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今年6月12日晚,张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至东方市感城镇加富村路段时,将同向骑摩托车行驶的该村村民张某、麦某夫妇撞到。张、麦夫妇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留下了一对年幼的儿女。东方市交警大队认定:张某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及时投案自首,并支付给被害人家属7万元的死者丧葬费。

张、麦夫妇的意外离世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家里尚有年近七旬的老父母,还有一双刚满7岁和5岁的的儿女,家庭条件十分困难。东方法院受理该交通肇事案后,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在庭审中及时对本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除了已支付的7万元丧葬费外,一次性再给予死者亲属25万元专用于张氏兄妹的教育和生活。

调解协议签订后, 张某及时支付了25万元赔偿款,获从轻处罚,被判处缓刑。

赔偿款到位后,东方法院考虑到张氏兄妹尚年幼,就赔偿款如何保管、使用和指定监护人的问题,该院副院长和承办法官专门来到张、麦夫妇家中,与村委会领导和张、麦二人的亲属讨论解决方案。经过多方考虑,最终指定由张氏兄妹俩的伯父和叔叔作为共同监护人代为保管25万元的赔偿金,每一笔费用开支均需叔伯二人共同签字方能支取。

张氏兄妹的叔、伯随后分别在《保证书》上签字,承诺将赔偿金完全用于兄妹俩的学习生活,绝不挪作他用,并再三感谢法院的真情关爱。

此外,在东方法院的大力协调和东方市感城镇委镇政府的关心帮助下,兄妹俩的低保金很快审批了下来,至此,兄妹俩每月还可以领到1200元的补助,基本保障了他们的生活所需。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