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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七旬老汉闹离婚 法官悉心调解化解心结
  发布时间:2012-03-0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刘智莉 李婕 )73岁的陈老汉与53岁的林老太是一对黄昏恋人,在短暂的婚姻生活中,夫妻俩没能和睦相处,脾气暴躁的陈老汉也因身体不适,病发住院,于是向东方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林老太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近日,东方法院民一庭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调解,圆满解决了这对年老夫妻的婚姻纠纷。

原告陈老汉是一名体弱多病的老人,二十多年来一直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三年前,经朋友介绍与被告林老太认识,短时间相处后,于2009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加上原告体弱多病,性格暴躁,未能妥善解决家庭矛盾,反而因此动气伤身,病发住院。陈老汉住院后,夫妻矛盾并没有消停,林老太在医院照顾几天后就回广东省揭西县老家。陈老汉随后一纸诉状将林老太告上了法院,请求判决与林老太离婚,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东方法院民一庭庭长唐道宏承办该案后,仔细研究了案情并到东方市人民医院探望了陈老汉,发现该案事实较为简单,但是处理较为棘手。陈老汉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正在住院治疗,不适宜参加开庭审理,且陈老汉极易动怒,若处理不好稍有不慎将危及陈老汉的生命,另外,被告林老太也已回老家不愿回来处理案件。

随即,承办法官联系到林老太的女儿,并通过其做林老太的思想工作,耐心说明案件情况,要切实面对问题,解决纠纷,林老太最后答应回到东方来解决此事。而后,为不影响原告的病情并遵照医生的意见,承办法官又多次到医院,做陈老汉的思想工作,向其阐明利害关系及法律的规定。经过耐心疏导,陈老汉态度明显缓和,自愿放弃了对林老太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双方平静地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二老短暂且坎坷的婚姻在法院悉心调解下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表示满意。

在本案处理过程中,东方法院认真贯彻和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切实为当事人着想的做法赢得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赖。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