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法院判决一起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的案件,四名“90”后的年轻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随案扣押的六部电脑和一部手机,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2011年6月底前,被告人王宁、刘硕、李振伟、赵开特4人伙同林某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通过互联网利用QQ聊天工具、虚假交易平台以及刘硕的工商银行账户共同实施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购物款。尝到甜头后,四被告人的胆子越来越大。
2011年6月底至7月19日前,被告人王宁等4人伙同林某某通过王宁的上家“蝈蝈”提供的名为帆宇拍购物网的虚假交易平台,在名为七雄争霸游戏上发布虚假广告消息,销售游戏装备,五人轮流使用妞妞-在线、客服在线01、“寄售客服01”和“那蓝小商”进行诈骗。期间,骗取被害人林金星10150元,该诈骗金额由上家结算后将诈骗款的90%转到刘硕的工商银行卡上。7月19日,被告人王宁等4人伙同林某某利用诈骗的钱租住东方市八所港区新2栋603号,并用诈骗所得的钱以1700元每台的价格从周平山那里购买来了三部电脑继续作案。7月24日晚,五人被警方抓获。
东方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宁、刘硕、李振伟、赵开特伙同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四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四被告人的家属赔偿给被害人1015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当前,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上交友购物,趁机通过网络实施诈骗的案件也日趋高发。通过本案的判决,提醒网民要学会保护自我,在虚拟的网络交易中,务必提高警惕,辨别真伪。一旦受骗,要及时报警,协助警方加大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另外,本案的被告人都是年轻的孩子,一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两名还是在校的大中专学生,法官也提醒父母要关注孩子的教育成长,不能沉迷于网络,以至于误入歧途。
本案在宣判时,东方法院刑二庭庭长王超带领承办法官高筱妤来到东方市看守所,亲自对四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教育,他们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错误,一定会认真吸取教训,好好改造,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