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东方法院注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公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一是召开东方法院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大会。各部门负责人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为主要内容,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并接受全院干警的民主测评。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桢与各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党组成员、纪检监督室主任与审判执行部门廉政监察员签订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所在部门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本部门不发生问题。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二是全面启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防腐长效机制。根据省高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本院各部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各部门及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对审判、执行活动的每一个办案节点和工作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切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大力抓好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廉洁司法的自觉性。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以及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坚决遏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春节期间,严禁收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物品,严禁接受当事人任何形式的吃请。
责任编校: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