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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检查组到东方法院检查指导司法警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2-07-2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秦浩 李婕)为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近日,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省高院法警总队谢正中总队长一行到东方法院对司法警务工作进行综合性检查。

检查组首先到立案信访大厅对身份识别和来访登记一体机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实地了解安检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了警队建设、公务用枪、警务保障、执法规范化、装备配备等情况的全面汇报。张柏桢院长、石钢英副院长、法警大队周敬雄队长参加了会议。

听取汇报后,谢正中总队长对东方法院近年来的司法警务工作给予肯定,认为领导重视、工作环境改善、警队尽职尽责,确保了三年无重大事故发生,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六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与集中治理“庸懒散贪”结合起来,提高凝聚力。警队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考虑配备政委,同时要加强学习教育,注重自身形象,强调工作纪律,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保持队伍的思想稳定。

二是要加强安全保障工作。民事等敏感案件旁听人数较多,一旦存在风险,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与公安机关、武警的联防联动,确保庭审安全,依法惩治和防范审判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要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四项规则”,落实警务保障措施,加强枪支弹药管理,定期擦拭保养,严格警车的管理使用。

四是要做好年度教育训练。加强警队平时训练,解决好工学矛盾,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建议每年的训练经费作为专项经费单列上报本级财政预算。

五是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重视,调动青年干警的写作积极性,遇重大警务活动要随时向省高院上报,做到及时高效。

六是要严格警队的管理。警队作为半军事化管理队伍,大队领导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警队教育,对警队管理提出严格要求,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警务保障。

来源:天涯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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