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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强化司法为民措施 东河法庭借用场地开庭
  发布时间:2012-08-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吴宗哲 李婕),东方法院东河法庭借用东河检察室成功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是法庭恢复设立后,首次在东河镇开庭,极大的便利当事人诉讼,减少了诉累。

当天一大早,符壮华庭长就带领书记员来到检察室,为第一次开庭做准备,挂好国徽,安排当事人座位,放好标识牌。原、被告10点准时来到了法庭。在核实完当事人身份后,主审法官宣布“现在开庭”。在审理中,原告符某花认为其丈夫对她及婚生儿子关心太少,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被告符某生也承认对妻子的关心不够。该案是一起常见的离婚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按照法定程序,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被告方当庭承诺以后要担当起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关心妻儿。而原告方也表示会认真考虑调解意见。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看到当事人的孩子身体十分瘦弱,便掏出了100元给小孩,希望原被告作为父母要多关心孩子的健康成长,好好努力把孩子抚养成人。当事人深受感动,连声道谢,非常感谢法庭为他们排忧解难、就近化解矛盾纠纷。

东河法庭是东方法院的三个派出法庭之一,于1998年撤销,2010年4月恢复设立,下辖东河、大田、天安、江边等4个乡镇共99个自然村和一个国营广坝农场,覆盖人口92187万。由于法庭恢复时间较短,原有的审判法庭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房不能使用,新的办公场所还在筹建之中,辖区的当事人为了打官司要走四十多公里的路到法院来,往返奔波很不方便。

针对这一实际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在办公场所还未建成前,为确保东河法庭能够正常办公,真正发挥派出法庭的便民作用。通过协调东方检察院,借用当地的派出检察室办公。此次开庭,标志着东河法庭进入一个新的工作模式,在服务基层上迈出新的步伐。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