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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到东方法院检查案件“两评查”活动情况
  发布时间:2012-08-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赵冬生)今天,省高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文玉、立案一庭副庭长容师德等一行五人到东方法院,对裁判文书和庭审“两评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评查材料、抽查裁判文书等方式。副院长符致俊、政工室主任林明轩、研究室主任吉进宁认真听取了反馈点评。

东方法院按照“两评查”活动的要求,通过个人自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院20名办案法官2011年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53份裁判文书进行详细评查,指出存在问题,通报典型“问题文书”,提出整改要求,并将评出优秀裁判文书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经过前期安排,拟于8月底到9月底开展庭审观摩,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律师参加庭审评查。

经过详细检查,检查组认为东方法院党组非常重视“两评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安排,活动开展早,做得踏实,并与评优活动相结合。同时也指出了一些不足,在接下来的庭审评查中,要做到先由庭长开示范观摩庭进行庭审示范,每个法官再接受庭审评查,不仅要有庭审案件评查排期表,还要进行示范庭观摩排期。

符致俊副院长表示,东方法院将根据检查组的意见,立即纠正裁判文书评查中出现的问题,补充相关表格材料;并尽快做好三大审判示范庭观摩的排期和庭审专项评查。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和“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切实提升干警的审判业务能力。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