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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 东方法院速裁工作效果良好
  发布时间:2012-11-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余德厚 李婕 程小梅)近年来,东方法院在立案庭设置了简易纠纷快速化解的绿色通道,对简单民事案件进行分流速裁,大力推行“调解优先”的理念,提倡快立、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近日,该院对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按照速裁模式进行了审理,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告吉某在海口工作,多年前与被告陈某离婚,婚生儿子由被告抚养。29日一大早,原告吉某匆匆地来到东方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立案庭受理后认为,案情并不复杂,可以快立快审,于是迅速将案件移送到了业务庭,由民一庭唐道宏庭长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吉某在外地务工的实际,于是立即联系被告陈某确定好时间,通知双方当天到庭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小时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共识:被告陈某同意婚生儿子由原告吉某抚养,孩子随原告吉某在海口上学,生活费、教育费等均由原告吉某负担。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立即制作了调解书,并进行了送达。

当领到调解书时,原告吉某非常激动,对法官说道:“来法院起诉,我还准备要请假往返海口东方好几次,真是没想到法院办事如此高效便捷,法官如此尽心尽责。”

近日,东方法院下发了《开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民商事、轻微刑事、刑事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赔偿和执行案件在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前及在立案受理后均可适用,通过大胆尝试诉调对接和速裁模式,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