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针对大量的婚姻家庭纠纷,东方法院新街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积极探索调解的方法,提高调解的能力和效果,力求在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原则下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平息纷争。近日,全庭两名办案法官运用多种调解手段当天成功调解了三宗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巡回法庭调解,一心方便当事人
原告符某亭诉被告符某新离婚纠纷一案,新街法庭于10月17日立案。在向被告符某新送达起诉状副本时,被告有思想顾虑提出不想与原告到法院开庭,希望可以通过座谈的方式解决纠纷。新街法庭张运平庭长从司法便民的角度出发,表示同意由当事人选择合适的调解时间、地点及方式。11月6日,承办法官来到被告方的居住地,在相对宽松的环境和气氛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了解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少宽容与关爱,双方已没有感情基础,都表示同意离婚,只是孩子尚小,出生仅九个月。于是承办法官耐心地从法理和情理上仔细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意离婚,婚生子由母亲原告符某亭抚养,被告符某新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一宗离婚纠纷案件就此调解成功。此时是上午10点30分。
“背靠背”调解,化解当事人积怨
在调解完上述离婚案件后,张运平庭长随即赶回新街法庭,因为一宗离婚案件也正等着开庭。在庭审中,原告赵某岭认为自己在患心脏病住院期间,没有得到过被告及其家人的关爱,且手术后已不能生育,双方婚后也没有孩子,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符某纪曾吸过毒,但称已成功戒毒,希望与原告领养一个孩子继续生活。为挽救这个频临破碎的家庭,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双方在心平气和的情况下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经过充分地交流沟通,法庭了解到原告因为积怨太深,只想尽快摆脱这段不幸的婚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原告甚至对被告也不要求任何的经济补偿。随后,承办法官适时做被告符某纪的思想疏导工作,对原告坚决要求离婚的意见,被告亦表示了同意,在平和的状态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找准案件争议点,以诚心促调解
当天下午,一对曾经在新街法庭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又来到法庭,原告赵某珠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文昌干法官是原离婚案件的承办法官,对案情十分熟悉,于是又认真做该起案件的调解工作。2009年原被告双方离婚时,俩孩子均由被告符某文抚养。现由于原告赵某珠已作节育手术,且离婚后一个人生活,十分孤独,考虑到今后的生活,希望能有孩子在身边照顾。但被告符某文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认为两个孩子在一起生活不孤单,姐弟感情很融洽。于是承办法官抓住案件的争议焦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认真做被告方的思想工作,希望被告能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多加考虑原告的抚养意愿,用一句句温暖的话语,消除当事人的疑虑。最后,被告方作出了让步,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女孩由原告赵某珠抚养,并独自承担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在审判实践中,善于运用调解的方法和艺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