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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认真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4-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东方法院以“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全院上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司法作风建设,做到“主动抓”、“主动改”。3月29日,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院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专题研究司法作风建设问题。与会的中层以上领导认真剖析司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结合本院实际,制定贯彻意见。以“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服务市委工作大局。在今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司法作风建设:1、中层以上领导要充分发挥“传帮带”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2、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认真落实司法便民利民的措施;3、规范司法行为,抓好审判工作的各个节点管理;4、提高案件质量,明确承办法官、庭长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三是针对薄弱环节,规范审判管理。东方法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了《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对立案工作、审判委员会工作、案件流程管理等六个方面存在的20个问题进行整改。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