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2010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东方法院科学决策,统筹规划,加快 “两庭”建设步伐,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经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评定,东方法院审判大楼荣获2013年度海南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
一是省市领导给予东方法院审判大楼建设大力支持。2011年9月22日,东方市委书记宋泽江、省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甲天等出席东方法院审判大楼项目建设开工仪式并宣布开工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东方法院审判大楼建设情况,专门研究解决规划安排、工程立项、土地征用和资金筹措等问题,在八所镇东方大道划拨了30亩土地作为东方法院审判大楼建设用地。东方法院审判大楼2012年8月7日封顶,10月主体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内外部装修,预计今年12月竣工。
二是真抓实干,统筹规划、精心设计。东方法院专门成立基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组织、落实法院的各项建设工作。下设基建办公室,由一名副院长任主任;设工程部负责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管理;设财务部负责投资和合同管理。院长和分管两庭建设的副院长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经常深入建设工地掌握进度,从方案设计、施工招标、施工监督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关,对推动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东方法院结合法院的职能特点和“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在设计上着力体现出了审判机关威严、现代、文明的形象。建成后的审判办公大楼外观宏伟庄重,内部简洁实用,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三是强化流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东方法院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建设施工招投标手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省政务中心公开招标,选定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法院审判大楼项目施工单位。经东方市政务中心公开招标,选定海南新世纪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在审判大楼建设工程中,选定了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严格监督施工,防止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东方法院的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每天都要巡查施工现场,无论是打桩基础、钢筋铺设、还是混凝土比例、浇灌等工序都严格要求,并及时召开基建专题会议通报建设进度,分析存在问题,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进度和资金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