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王小娟、李婕)日前,东方法院向东方市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等60多个政府机关单位发布了《东方市人民法院2012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简称“行政审判白皮书”),对2012年该市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司法建议。这是该院自2012年来连续两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推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作出积极探索。
白皮书显示,2012年,东方法院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件,其中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5件;判决责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裁定不予受理2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裁定准予撤诉1件。同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受理并审结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审查案件21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20件。去年行政案件呈现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有所下降。2012年收案15件,较2011年的22件同比下降31.82%。
二是案件类型集中于土地和房屋拆迁案件。2012年受理涉及土地确权等问题的土地案件5件,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案件4件,分别占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33.33%和26.67%。
三是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大幅增加。2012年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1件,较2011年的4件同比增加80.95%。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大幅增加,行政诉讼案件却略有下降,说明该市各行政机关更加注重依法行政。
四是首例涉及国家赔偿案件成功获偿。2011年,该院成立国家赔偿案件理赔小组。2012年,受理并审结首例国家赔偿案件。经过认真审查,申请人已获得赔偿款项。
五是继续推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012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6件,其中上诉的2件均维持原判。说明该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的经验日渐成熟。
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已能较好地处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质量较高,诉讼能力较全面;二是虚心接受法院意见,在诉讼中主动纠错;三是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协调和解工作。
行政审判白皮书对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执法环境,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建议行政机关把败诉个案转化为今后同类案件的教训和经验。二是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要提高出庭应诉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善于释法说理的能力,应指派熟悉情况和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员代理应诉,委托律师出庭的,本单位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必须共同出庭应诉;对每个行政应诉案件,要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案情,确保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三是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对涉及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各乡镇政府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在处理土地裁决案件时,特别要注重审查土地登记权属来源依据,重视实地调查,强化先行调解意识,能动办案,依法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