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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积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今天是第26个国际禁毒日。东方法院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禁毒警示教育活动。不仅有针对性地结合禁毒工作特点,依法打击、遏制毒品犯罪,而且注重加强禁毒宣传,为禁毒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6月24日,东方法院积极履行社会职责,支持禁毒事业,由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林明轩带领20余名干警,参加了东方市禁毒委员会组织的“美丽海南.禁绝毒品”全市千人签名活动,在红色的宣传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表明禁毒的决心。

二是6月25日,为依法惩治毒品犯罪,东方法院在一楼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世安、陈丽梅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并邀请东方市电视台进行了全程录播,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毒品违法犯罪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是为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东方法院在内部期刊《东方审判》本年度第二期上开辟禁毒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禁毒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毒品犯罪的规定,并结合审理毒品案件的情况,利用典型案例开展禁毒法律知识宣传,增强教育成效。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