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庭审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东方法院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处置经验和教训,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安全进行。主要经验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庭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翰绅担任总指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钢英担任副总指挥兼协调人。领导小组下设庭审小组、安保小组、信息小组,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二是完善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合议庭应及时、全面掌握案件相关情况,评估案件风险警示级别。对于重大、敏感案件,法警队在庭审前要认真制定庭审警务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统筹、安排、协调好案件庭前及庭审中的各项工作,抓好提押、看守、押送等重点环节,对于旁听人员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措施,保障案件庭审活动有序进行。
三是建立联动联防机制,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的庭审要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协调公安、边防增加警力。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形成合力,迅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四是做好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全程跟踪拍摄重大、敏感刑事案件被告人从提押到还押的全过程,当出现干扰、阻扰或者谩骂、殴打审判人员及妨碍执行公务的情况,将录音录像记录作为依法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证据。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的庭审注意限制旁听人员,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的家属在旁听席中划分不同区域隔离,防止发生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