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将被征用的集体土地分摊到私人名下,并借此贪污占有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共54.6万元,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旧村原村主任符某京等6名村官日前悉数获刑,因犯贪污罪,6人分别被判刑五年零三个月至四年不等。
符某京曾任东河镇旧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符某京财迷心窍,竟然向原旧村村文书、村出纳及村委会副主任等人提议,将一块村集体土地分摊给六名村干部,并商量一起私吞大广坝水电工程征地补偿款。
2009年,东方大广坝水利水电工程中干渠项目征用到东方市东河镇旧村土地,符某京等旧村干部负责协助并参加政府征地工作。
在水利工程征地中,符某京发现有利可图。他找旧村党支部委员兼文书符某安、村委会妇女主任兼出纳符某花、村委会副主任符某坚和符某良及旧村党支部副书记符某刚商量,由符某京提议,将在旧村一处被征用的54.65亩村委会集体地,分摊到六人及亲戚名下。事成后,54.65亩征地款六人平分。
一开始,符某京等人认为,只用村干部的名义分摊集体土地,容易引人怀疑。随后,经过六人讨论,决定用六人的名字及各自亲戚的名字,他们又研究加上符某先、符某杰、符某章等15人,这样分摊54.65亩征地款起来才显妥当。
2010年3月,旧村出纳符某花和文书符某安在制作拆迁补偿情况发放表时,按照他们事先约定,将54.65亩村集体土地分摊在21人名下。2010年3月底的一天,符某花将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54.6万多元转入符某先等21人账户里,存折均由符某花保管。2010年5月至6月,作案后的符某京等人通过符某花主动将54.3万元存款退回村委会账户。今年4月,符某京六人到东方市检察院投案。两个月后,符某花主动将3500多元贪污款上缴。
法院认为,符某京等人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征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利用职务便利,以方便村委会支出为由,将被征用的集体土地虚报为他人土地,六人非法占有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共546569元,法院认定六人行为均构成贪污罪。符某京、符某安、符某花均系主犯。鉴于六人案发前主动退回赃款,案发后投案自首,法院依法对六人减轻处罚。据悉,东方市法院日前一审宣判,符某京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符某安、符某花分别被判刑五年,符某坚等三名从犯则分别领刑四年。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