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李婕、张思明)春节将至,东方法院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他们“雪中送碳”,共为27件案件中32名特困当事人送去司法救助金17.3万元,让他们高高兴兴地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新春佳节。
2010年8月的一天,被害人吉永清驾驶三轮摩托车从东方市天安乡天村返家的途中,被刘关、刘亚升拦住并殴打致死。虽然二人已被判刑入狱,但是9万余元民事赔偿部分却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使被害人家属生活陷入困境。申请执行人吉玉香等7人均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其中被害人妻子吉玉香现年已72岁、被害人的父亲吉亚天现年已88岁,生活极为困难。生活无助的申请执行人多次上访,请求帮助。经东方法院讨论,申请执行人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决定对其司法救助20000元。
此次司法救助活动的对象都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案件中的受害者,且判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些受害人或家属往往在事故中或被致死、或被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又得不到相应赔偿,生活陷入了贫境。2013年来,东方法院累计向65件案件中10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49万余元,切实让困难的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关怀。
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送:本院领导
责任编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