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东方法院召开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全面回顾了201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对涌现出来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对春节前后和2014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黄翰绅院长就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201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99件,同比上升27.02%;结案1858件,同比上升25.54%;结案率97.84%。收结案数保持大幅上升势头;全年受理并办结信访案件49件,同比下降55.45%。主要工作亮点:一是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215件314人,审结214件313人,结案率99.53%。成功审结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乐东县西南电厂系列案,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二是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949件,结案936件,结案率98.63%,其中调解415件,调解率46.84%。我院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是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2件,同比增长113.3%。向市政府、各乡镇政府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等60多个政府机关单位发布《2012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获市委宋泽江书记批示肯定。四是不断加强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受理执行案件475件,同比增加178%;结案448件,同比增加173%。被授予“二○一一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获得省高院通报表扬。
黄翰绅院长提出了2014年的工作思路:
一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院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努力实现均衡结案的目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大力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立案受理办法,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审理和调处矛盾纠纷;强化审判执行公开;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理性对待裁判结果,做好诉前指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抓好法院工作和队伍中“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注重青年干警的培养,创新培训形式,做好“传帮带”工作,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审判队伍,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
五是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审判部门与宣传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及敏感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强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政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开展庭审直播,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六是推进“两庭”建设。审判大楼要加快装修和信息化建设,争取在今年上半年竣工并投入使用;新街、感城人民法庭争取在年内竣工。
七是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为法院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落实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工作机制,广泛接受监督和争取支持。增加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数量,强化人民陪审员培训,确保人民陪审员有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