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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3月4日,东方法院召开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动员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翰绅作动员讲话,市委第三督导组组长符入昌出席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钢英主持会议,并宣读了活动实施方案。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市委第三督导组全体成员列席。

  黄翰绅院长指出,全院干警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识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是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

黄翰绅院长强调,要紧紧抓住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重要环节,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安排,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一是要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决整治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执法服务“冷横硬推”现象。大力推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立案受理办法,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审理和调处矛盾纠纷,全面巡回办案数占收案总数的20%。二是要加强司法突出问题整治。开展案件评查,对司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三是要集中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要及时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审判执行公开,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黄翰绅院长要求,全院干警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中央关于“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治本除根,达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目的,为实现东方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地司法保障。

符入昌组长在讲话中表示,第三督导组将按照市委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各项督导工作任务,并对活动开展提出了四点督导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总要求和主要任务;三是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明确的方法、步骤,把规定动作抓到位,把自选动作抓扎实;四是要妥善处理好工作和活动的关系,统筹兼顾,做到借活动之力,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