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东方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速裁速调化纠纷 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4-04-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贺某的丈夫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贺某与肇事方黄某因损害赔偿事宜发生纠纷,正在由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事故调解。东方法院交通巡回法庭负责人郑海雄接到情况后,带领书记员立即赶到现场,主动介入调解工作,与交警一道,对死者亲属进行耐心地沟通,及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圆满解决了纠纷。当原告贺某接过被告黄某交付的20.65万元赔偿款时,热泪盈眶地说:“真没想到,法院和交警能这么快帮助我拿到赔偿款,太感谢了。”这是东方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立后的一个普通工作缩影。

  在当前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充满了新的期待。经过大量调研、分析东方市近几年来交通事故案件情况,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1月28日,市编委批复成立东方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经东方法院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交通巡回法庭进驻交警大队,于3月28日正式挂牌。在办公场所装修期间,巡回法庭的法官主动与交警大队进行对接,提前介入案件处理程序,截至4月1日,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6件,结案率100%,其中法院调解结案4件,且全部履行完毕,结案标的额为70.92万元,免交诉讼费1.7万元;司法确认12件,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事人及交警部门的好评。

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是东方法院今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负责审理和执行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案件和指导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纠纷案件调解工作。该法庭进驻交警大队,将司法为民的窗口前移,简化程序,方便群众诉讼。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就地立案受理,采用速裁方式,真正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因交通事故案件遭受重大损失、经济困难的受害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尽最大可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