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李婕、王婧)近日,原东方市感城镇人大副主席张某柏,原东方市感城镇宝某村村委会主任王某帝,二人均系东方市十四届人大代表, 在征地工作中,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农户名单共同骗取征地补偿款人民币70499元,东方法院一审作出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张某柏、王某帝有期徒刑五年;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70499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随案移送的涉案款人民币69501元,依法退还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
经审理查明,2010年,海榆西线公路改建工程在东方市感城镇征地,感城镇政府指派被告人张某柏负责镇政府的征地工作。在征用到宝宝村的土地时,被告人张某柏与宝宝村委会主任王某帝商量搞点征地款给个人用。被告人王某帝将两个农户的名单给张某柏,张某柏制作了《感城镇海榆西线工程征地、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发放表》,王某帝在该表上冒充他人签名,并加盖宝宝村委会的公章,张某柏在该表的“农户领款签名”一栏中冒充他人签名,将该发放表给镇领导审批,76037元征地补偿款转入张某柏的账户后,被告人张某柏、王某帝共同侵吞了虚报的征地补偿款70499元,其中王某帝分得40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柏、王某帝于2012年10月30日和
2013年11月1日向有关部门退缴了全部赃款。
东方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征地工作中,与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被告人王某帝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之便,共同非法占有征地补偿款人民币70499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二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