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程亚奇)日前,东方法院和市纪委联合举办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教育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全市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80多人亲临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原系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款拨付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达25.39万元;在负责八所中心渔港项目建设的工程项目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当日,东方法院一楼大审判厅座无虚席,该市80余位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零距离旁听了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各级领导干部都亲身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通过置身于庭审现场,接受最直接最真实的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反思一个领导干部的犯罪轨迹,有助于各党员干部增强自省、自查、自清、自廉意识,提高其拒腐防变能力,督促其在心里筑牢清正廉洁的底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欢迎社会大众参与旁听庭审,接受社会各界对法庭庭审的监督,有助推进阳光司法,增加司法公开透明度,有利于规范庭审活动,充分发挥庭审作用,以公开促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