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赵冬生 程小梅)近日,东方法院执行局仅用9天时间,快速执结31宗“外嫁女”系列案件,依法从被执行人东方市新龙镇道达村村委会的银行账户上划拨存款131550元,切实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道达村委会在向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海沙地对外发包收益款的过程中,认为“外嫁女”李某路等31人已外嫁多年,虽然户籍、第二代身份证、合作医疗、新农保、公民选举权等关系一直在其村委会,但不应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待遇,故未发放收益款给李某路等31人。李某路等外嫁女认为村委会的分配方案存在差别待遇,剥夺了她们应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道达村委会按照其他村民的标准分配收益款。
东方法院受理案件后,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道达村委会分两次补发给李某路等31名“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款。在履行期间届满时,道达村委会却拒绝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李某路等“外嫁女”遂于7月1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方法院于当日即立案执行。
立案执行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此外嫁女系列案,由执行局副局长杨宗标牵头主办,依法即时向被执行人道达村委会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经向银行查询,发现道达村委会在东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社有存款,具备偿还能力,迅速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131550元,顺利快速为31名外嫁女拿回了应得的收益款,切实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近两年来,东方法院审执的“外嫁女”系列案件已近两百件,但仍有许多村民委员会在发放各类分配款时,不发或减半发放给“外嫁女”,导致“外嫁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进一步加大此类案件的法制宣传力度,让基层村民委员会充分认识到在分配集体收益的过程中,要实行平等待遇,依法保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