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法院院长信箱收到一封感谢信,信中这样写道:“在当今这个讲究和谐的社会里,有这样为人民办实事的公务员,让我们真的感到踏实、温暖。”这是一对四川农民工夫妇向法院表达的肺腑之言,他们不远千里来到海南东方务工,却被雇主拖欠工资,多次索要无果而诉至法院,终于在东方法院民一庭干警的帮助下,讨回了14800元的劳务费。
今年4月16日,东方法院受理原告徐光书、熊群英夫妇诉被告乐东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由民一庭审理。开庭审理前,因考虑原告是外省农民工,赚的都是血汗钱,为做到快审快结快执,民一庭法官在审查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多次前往乐东做调解工作。历经一个多月,双方终于同意面对面地进行协商。
5月21日,民一庭张运平庭长带领承办法官孙德政等干警,驾车陪同原告前往被告驻地乐东县佛罗镇白井村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为达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而争论不休,民一庭的法官一边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一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细致耐心、反反复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被告当场偿还拖欠的劳务费14800元,原告同意撤诉。
因考虑到原告携带大量现金不安全,且要赶着去乐东县抱由镇继续办案,民一庭法官决定护送原告夫妇到乐东县利国镇邮政储蓄所将现金存进银行。当办完所有事,时针已指向下午一点多,然而当原告夫妇挽留办案法官一同用午餐时,被他们婉言拒绝,法官们这样说道:“看见农民工今天拿到自己应得的血汗钱,不用说一顿饭不吃,就是一天不吃也值得”。
民一庭张运平庭长和孙德政法官通过耐心调解成功为原告徐光书、熊群英夫妇追回被拖欠的劳务费,且在办案过程中不辞劳苦、严于律己、不接受当事人吃请,深深感动当事人,获得褒扬。鉴于民一庭干警坚守“司法为民”的原则、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突出表现,东方法院给予了民一庭全院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