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李婕 张思明)记者近日从东方市人民法院获悉,2014年,该院受理执行案件506件,同比上升6.52%;结案488件,同比上升8.93%;结案率96.44%,执行到位额1073.44万元。在案件量逐年上升的情况下,该院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及时稳妥地执行各类生效裁判,力求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妥善化解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对重点疑难案件逐一建立台账,摸清基本情况,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明确责任和化解期限,找准症结,切实有效地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如申请执行人东方市新龙镇那斗村委会与被执行人符某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涉及土地1984亩,在市人大及新龙镇党政机关的大力支持下,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如申请执行人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离婚纠纷一案,赵某拒绝退出侵权宅基地,迁出地上的楼房,执行局已拟定强制执行方案,但仍不放弃与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及辖区村委会联系,继续协调多方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持续地不懈努力,被执行人一家终于主动搬离,实现案结事了。
建立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增强执行威慑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精神,依法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档消费,惩治在执行活动中出现的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避债务等不良行为。2014年以来,该院依法查封车辆2辆、房产3处;查询存款账户330余个;划拨账户存款50余次;拘留5人;经过摸排,将王立横等52个自然人和2家企业录入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在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信黑名单公布,促使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辟绿色通道,加大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力度。2014年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118件,执结104件,执行标的额516.24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解决部分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力度,特别是针对一些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案件的受害者,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得不到相应赔偿,生活陷入贫境。在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支持下,2014年对51起案件73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7972.93元,切实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