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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殴打 竟持火枪恶意拦截殴打路人泄愤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1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商报讯 东方男子酒后遭到他人殴打,心情郁闷,遂持火药枪随意拦截路人,泄愤报复。近日,东方法院对该起寻衅滋事案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2014年9月9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刘某与洪某、米某(二人另案处理)在酒后回家途中,遭到他人殴打。刘某与米某遂到刘某爷爷遗留的房子中拿出4支火药枪与洪某汇合,三人持枪随意拦截他人,泄愤报复。

  东方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在道路上手持凶器任意拦截、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