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 近日,经过东方法院民一庭法官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因小番茄(圣女果)种苗质量问题引发的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系列案件,竭力为种植农户挽回经济损失。该案涉诉群众7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2014年9月,原告王某等77户农户跟被告吴某购买小番茄苗,该批种苗系被告吴某向被告海南航天工程育种研发中心订购。种植后出现病状和死株,给农户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经农业专家鉴定,种苗出现病状和死株原因主要是嫁接苗问题、气象因素和栽培管理因素。原告王某等农户据此将小番茄种苗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
因涉及众多农户的切身利益,东方法院立案后高度重视,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民一庭承办法官张运平、孙德政认真查阅案卷,多次走访案件当事人,及时开庭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原被告之间的意见分歧较大,对于导致小番茄种苗出现病状和死株的主导原因、经济损失等难以鉴定。庭后,承办法官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不放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调解,把握时机,辩法析理,希望双方互谅互让,争取在责任承担和赔偿标准上取得共识,尽量避免因司法鉴定等而增加的讼累。承办法官一方面实地了解农户的实际困难和赔偿要求,另一方面又多次与二被告尤其是提供种苗的海南航天工程育种研发中心沟通协商,转达农户的合理诉求。经过多方努力,被告海南航天工程育种研发中心表示愿意在合理的范围内赔偿农户的各项经济损失,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按购买种苗的株数,以2元/株的标准赔偿农户的苗款和各项经济损失,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付清。以上赔偿金额总计29万余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针对涉案人数众多的“三农”案件,积极寻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形式,多方营造良好的调解氛围,有效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及时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