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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开展司法救助 70万救助133名特困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5-12-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李婕 郑晓萍)2015年,东方市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生活有困难当事人,共为92宗案件133名特困当事人送去70万元司法救助金,最大程度地保障特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司法救助对象包括受到犯罪侵害导致严重伤残甚至死亡的刑事被害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申请人;身患矽肺病生活困难的劳动争议中申请人,其他胜诉后由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未完全获得赔偿且生活紧迫急需救助的当事人。

  2013年4月28日,陈某驾驶汽车碰撞符某宗驾驶货车右侧车身后轮,造成陈某受伤并夹击在变形的驾驶室内。不幸的是,又适遇符某良无证驾驶肇事重型货车再次碰撞,造成陈某死亡。东方市交警大队认定:符某良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符某宗承担次要责任;陈某无责任。此次事故夺去了作为家庭顶梁柱陈某的生命,使得已年过七旬卧病在床的老父要面临无助。事故发生后,符某良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2014年3月3日,被害人陈某的遗孀、儿子及父亲要求符某良赔偿损失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但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符某良无力赔偿。今年末,东方法院考虑到被害人家庭的实际情况,给予司法救助5000元。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