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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法官午间调解一起瓜菜纠纷 减轻群众诉累
  发布时间:2016-01-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李婕 郑晓萍)1月6日临近中午下班时,黄某、米某等人急匆匆地来到东方法院立案大厅,请求法院为他们解决刚发生的一起瓜菜买卖纠纷。立案庭了解到,涉案标的是已经装满车,即将运输出岛的哈密瓜。考虑到瓜果易腐烂的现状,情况紧急,立案庭负责人孙德政决定立即启动诉前调解工作,利用中午休息时间,以高效优质的司法作风、热情耐心的态度,终于成功调解该起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双方的赞誉。

当前,东方市冬季瓜菜买卖运输进入旺季,外地来琼的瓜菜商通常只是口头约定了买卖相关事宜,但因行情变化等因素,容易产生纠纷。本案中,卖方黄某与买方米某等人是在哈密瓜装车后,就每市斤的约定价格发生了激烈争执。如不能尽快解决纠纷,一车 45360斤哈密瓜将面临烂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立案庭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询问该起纠纷的经过,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本着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考虑到涉案标的易腐烂的属性,若不及时解决双方纠纷,将会增加诉累,进一步扩大当事人的损失,积极地在诉前开展调解工作,避免损失扩大化。经过一番调解努力,到当天下午四点,面对面的调解工作取得了成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互相妥协,握手言和。买方米某当场一次性给付95000元给卖方黄某,并于调解结束后立即将装有哈密瓜的货车开走。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东方法院积极推行多元化解决纠纷模式,落实诉调对接等司法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促进矛盾纠纷在诉前化解,让群众少跑腿,减轻诉累,真正做到司法为民、高效便民。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