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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妥善化解“三过”纠纷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6-07-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天涯法律网讯(石明方 郑晓萍)近年来,随着东方市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整治工作的深入,大量的农村土地“三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近日,东方法院从大局出发,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三过”纠纷系列案,极大地维护了村集体组织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彰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2016年2至3月,东方市大田镇某村委会等会五原告分别起诉知名农业大户东方市某菜果基地及其法定代表人,要求大幅度提高土地承包租金。

东方法院受理后,将案件交由辖区东河、感城法庭办理。东河法庭符壮华庭长、感城法庭赵冬生副庭长作为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认真查阅案卷,考虑到该起涉土地“三过”系列案虽案情简单但涉案土地面积广、金额大及原、被告多次争执不下的实际情况,多次走访案件各方,倾听当事人意见并现场做法律释明,还实地来到承包地块,调查土地的交通、水源及种植作物情况等土地实际情况。经过精心的前期调查准备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庭进行审理。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对于提高土地租金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分歧依然较大。庭后,承办法官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及保证被告方能安全使用承包土地、促进生产经营的角度出发,不断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调解,把握时机,辩法析理,希望双方互谅互让。经过不懈努力,被告终于应允同意提高租金并补缴往年拖欠的土地租金,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至此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系列案得到圆满解决,既成功化解了矛盾,也保障了被告继续安全使用土地、维护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办案法官以案说法,就地普法,将维权思维传播给当地农民群众和企业,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