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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市司法局集中培训全市人民调解员
  发布时间:2017-12-0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司法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东方法院、市司法局举办五期人民调解实务培训班。8月8日第一期开班,3名经验丰富的法官走上讲台集中授课,为全市7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为期半天的业务培训。东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翰绅,市司法局局长李德深及八所镇相关负责人出席开班仪式。

在专题培训中,东方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运平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讲解《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实务》;行政庭庭长王小娟法官讲授《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王超法官讲授《刑事审判与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实务》,培训内容都与人民调解员的日常工作相关,授课法官结合具体案例和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认真阐述了人民调解工作相关方法技巧、常见的调解策略、司法确认工作、行政诉讼及社区矫正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真正让人民调解员做到学有所用,在增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提高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和人民调解员的实际需求,讲解法律知识,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使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纠纷过程中更有了“底气”,有信心把今后的调解工作做得更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身力量。

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对加强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促进作用。东方法院将在此基础上,推动业务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做好法官与调解员对接,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互补、融合,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推动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社区矫正等工作,更好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